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艺考 - 招生简章 - 正文

西北大学2013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3-1-18 21:16:23
西北大学2013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介绍  西北大学是全国最早开设影视教育的综合高等院校之一,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开设了电影课程,1987年至1998年在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开设了影视文学方向本科班,同时在文艺学专业招收了3届电影美学方向硕士研究生。2001年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正式获得批准,2002年成立广播电影电视系,2003年成功申报了西北第一家电影学硕士点,2010年获准艺术专业硕士学位(MFA)授权点,2011年获得戏剧与影视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迄今为止,我校在影视领域卓有成就的校友有:著名作家贾平凹、迟子建,著名编剧张子良、孙皓晖、延艺云、吴克敬、和谷、庞一川等,著名导演黄建新、周友朝、张汉杰、张晓春等,著名影视学者薛迪之、郑定宇、刘建勋、高尔纯、李道新等。被誉为“中国西北影视人才的摇篮”。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部门,培养具备广播影视学、策划与管理学、语言文学及艺术学、新闻与传播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从事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文化管理部门、影视制作公司、影视相关媒体以及企事业公关、宣传部门的创意策划、编剧、撰稿、栏目编导、影视制作等广播影视艺术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新媒体时代对影视艺术与传媒人才的迫切需求,遵循广播影视艺术、传媒与产业规律,本专业突出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包装、制作、营销等专业技能的训练,以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广播电视编导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层次
招生范围
备注
广播电视编导
艺(文)           艺(理)
四年
本科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身体健康,无色盲、夜盲等症;五官端正。
四、专业课考试
1.陕西考生不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外省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所在省份有编导类专业统考的,统考成绩必须合格),并于4月30日前在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特类招生考分查询”栏目中查询专业课成绩,依据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考试结果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不再另行发放专业课测试合格通知单。
2.专业课考试安排如下:
专 业
科  类
网上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地址
广播电视编导
艺(文)   艺(理)
2月1-28日
3月2-3日
西北大学 (太白校区)
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考试科目  面试:即兴小品创作;笔试:观摩短片,撰写分析文章
3.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省招办发放的《2013年省艺术专业课考试报考证》、考生所在省份有编导类类专业统考者还须出示《2013年省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及以上三种证件的复印件于2013年3月1日到西北大学现场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证件不全、不一致者或与网报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陕西考生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陕西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按照陕西省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合格(考生所在省有编导类专业统考的,还需通过省统考),且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处理

  • 上一篇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